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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信主管部门,邵阳经开区组织工作局、产业发展局,市直有关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邵人社函〔2024〕32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24年度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与评审方式
为确保既方便申报对象又确保评审安全,2024年度全市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实行网上申报审核与线下评审相结合,网上申报评审事项另行通知。
二、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自2024年起,晋升职称一律须提供下一层级同一系列(专业)职称(国家或省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严格执行《关于印发<湖南省工程系列技术职称申报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湘职改办〔2018〕25号)、《关于印发<湖南省林业工程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湘职改办〔2018〕13号)、《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价办法>的通知》(湘职改办〔2018〕31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地勘工程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湘职改办〔2018〕15号)、《关于印发<湖南省交通工程专业职称申报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湘职改办〔2020〕9号)等文件标准条件,民营企业专技人才职称评审优惠政策遵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3号)、《湖南省创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10条措施》(湘人社发〔2019〕67号)等文件要求执行,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标准条件组织申报。
三、申报流程与时间
1.个人申报。凡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的人员均可提出申请,自主对岗(专业)申报。参评人员须诚信参评职称,确保所提供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并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下称《评审表》)“个人承诺”栏内亲笔签名确认。个人申报参评材料中的有关业绩、资质等的有效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含),其后取得的学历、奖项、专利、论著及业绩成果等,不作为2024年度有效参评材料。
2.单位初审。申报人所在单位对推荐对象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学历、资历、年度考核、工作业绩、成果、论文、外语、计算机证书、继续教育证明、是否破格申报、违纪违规情况等,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申报材料中的复印材料由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真实性,审核人签署“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签名加盖公章。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材料,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于9月9日前报送至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邵阳经开区组织工作局审查,市直事业单位直接报主管部门审查。
3.形式审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邵阳经开区组织工作局对本辖区内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对本系统内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材料于规定时间报送至邵阳市工程系列职改办,逾期不再受理。审查时,对不完整、不规范的申报参评材料,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经办人和负责人须在《评审表》第16栏内注明审查结果、签名,并加盖公章。要建立诚信档案记录制度,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列入个人失信档案,作为今后申报、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材料要求
(一)资格审查材料
1.资格审查材料目录;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学历认证报告;
3.任现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4.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参评人员提供任现职的聘用合同复印件,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参评提供相应年度的劳务用工合同;
5.破格申报人员的破格报告和有关证明材料;
6.部队转业和党政机关转入调入企事业单位相关证明材料(转业证明材料、公务员登记表及任职文件);
7. 根据申报条件提供相应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复印件;
8.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公示表原件;
9.取得现有职称后违纪违规情况(此项没有可不提供);
10.申报人员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证明(通过人事代理的事业单位外聘人员提供);
11.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12. 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网上提交,需按要求实名签字、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同时加“xx同志资格审查材料”封面装订成册,线下提交纸制材料。)
(二)业绩评审材料
1.业绩评审材料目录;
2.《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3.个人述职报告;
4.《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原件;
5.任现职以来获得的奖励、荣誉证书,鉴定材料复印件;
6.任现职称以来的论文代表作1篇(附查重报告)或本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不少于3000字)。民营企业专技人才可用工作实践中的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软课题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方案、工艺流程开发标准等成果作为其专业代表作,替代论文要求;
7.科研项目及鉴定材料;
8.服务基层材料(此项没有可以不提供);
9.外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此项没有可以不提供);
10.计算机考试证书复印件(此项没有可以不提供);
11.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原件(此项没有可以不提供);
12.任现职称以来取得的工作业绩;
13.其他材料。
(以上业绩评审材料线下提交,无需线上扫描上传。《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2份,单列胶装成册;论文代表作须加盖单位公盖并附查重报告,复印件2份,单列装订成册;述职报告一式2份,1份装订在评审材料中,1份单列装订成册。所有材料加“xx同志业绩评审材料”封面装订成册。)
(三)填报整理要求
1.所有材料、表格的填写均要求字迹工整、清楚。凡签名处必须本人亲笔签名,按要求留手印。申报人填报工作单位一栏时应明确到申报人所在的具体单位。
2.职称评审材料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盖章、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责任追究。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伪负责,须在《真实性审核责任卡》上实名签字,严把材料初审关,所有复印件须逐页由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审核人须签名并加盖“原件已核”印章及人事(职改)部门印章。未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评审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3.所有线下送审材料应统一装入送审材料档案袋内,在档案袋的正面,应写明申报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及申报职称专业名称,并列出申报材料目录,在档案袋的底端封口处应醒目地写上申报人所在单位名称。
4.人事(职改)部门的干部本人参评的,在组织测评、考核推荐、材料审核等环节,按要求实行回避。
五、其他事项
1.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指导辖区内民营工业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按通知要求申报材料。
2.收费标准。按照湘发改价费〔2023〕284号文件精神,中级评审费为每人215元(其中推荐部门15元/人,职称评审工作承办单位200元/人),初级评审费为每人110元(其中推荐部门10元/人,职称评审工作承办单位100元/人)。请参评人员在提交申报材料时缴纳。
3.事业单位中级职称评审职数核准表、评审职数申报专业备案表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组织报送。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邵阳经开区组织工作局、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上报申报材料时,一并上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的本辖区内各单位的职数核准表(复印件)(市人社局专技科皮梓辰,联系电话:0739-5026032)。
4.根据工作安排,全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材料报送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9月20日。评审材料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邵阳经开区组织工作局、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报送,不接收个人、企业单独报送。材料报送至邵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地址:邵阳市大祥区城北路6号市人民政府院内2栋208室;联系人:何仿娥,联系电话:0739-5363766。
5.报名时需提供参评人员花名册(纸质档和电子档都需提供)及个人申报材料。
6.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行报名,逾期不接受报名。
7.材料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并列入工程系列职称评审“黑名单”。
8.市直有关企事业单位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参照中级申报流程和材料要求上报。
附件:1.资格审查材料目录
2.业绩评审材料目录
3.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4.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
5.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公示表
6.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
7.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8.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参评人员花名册
9. 工程系列职称下设分支专业名称一览表
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邵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