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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南省建材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湖南省建材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4305000026/2023-03574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文日期: 2023-01-1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3-01-17 有效期: 永久

湘工信原材料〔2022〕610号


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州工信局、发改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我省建材行业碳达峰工作,根据《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建材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湖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建材行业领域碳达峰工作实际情况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和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研究制定了《湖南省建材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南省建材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1230

湖南省建材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

     

    建材行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产业也是工业领域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的重点行业。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我省建材行业碳达峰工作,根据《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建材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湖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产业结构调整、低碳原料替代、能源消费结构优化、低碳技术推广应用、绿色化和智能化转型为着力点全面提升建材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水平,统筹有序做好建材行业碳达峰工作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推进加强顶层设计强化公共服务,加强建材行业上下游产业链协同保障有效供给,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统筹发展和安全,正确处理好节能减碳、减污降碳与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之间的关系稳妥有序推进碳达峰工作。

    坚持双轮驱动政府和市场两手发力落实国家建材行业绿色低碳发展相关政策,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碳减排主体责任充分调动市场主体节能降碳积极性。

    坚持创新引领强化创新能力建设加强产学研用协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快节能低碳技术和装备的研发和产业化,夯实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基础增强行业内生发展动力。

    坚持突出重点以水泥、玻璃等行业节能降碳为重点以控制生产过程碳排放和化石能源消耗为主要抓手,大力实施原燃料替代积极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实现碳减排重大突破

    (三)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建材产业结构调整取得明显进展,行业节能低碳技术持续推广水泥、玻璃、陶瓷等重点产品单位能耗和碳排放强度不断下降。到2025全行业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2020年下降14%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完成国家下达目标水泥熟料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水平降低3%以上水泥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的熟料产能比例达到30%建筑陶瓷和卫生陶瓷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的产能比例达到30%玻璃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的产能比例达到20%四个行业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清零。

    “十五五期间建材行业绿色低碳关键技术产业化实现重大突破,原料替代水平大幅提高清洁能源应用占比大幅提升,基本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体系确保2030年前建材行业实现碳达峰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产业结构升级

    1.优化行业产能布局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节能、环保、质量等管理要求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引导能耗高、排放大的低效产能有序退出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加强石灰、建筑陶瓷、卫生陶瓷、墙体材料等行业管理防范产能无序扩张。严格落实水泥、平板玻璃行业产能置换政策用于产能置换的生产线,必须在建设项目投产前关停并完成拆除退出进一步优化水泥熟料产能区域布局,坚持水泥生产以满足我省建设需求为主的原则科学布局水泥熟料生产线。鼓励建材领军企业开展资源整合和兼并重组优化生产资源配置和行业空间布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行水泥错峰生产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关于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工作要求精准施策做好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工作。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水泥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水平兼顾能效水平、产品品种、协同处理等因素,制定差异化错峰生产执行标准明确错峰生产基数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分级标准,通过实施差异化错峰生产促进企业提高技术及装备水平,减少煤炭消耗和碳排放加大落实和检查力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企业依法依规执行错峰生产的积极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3.壮大新型建材产业推动水泥企业积极向混凝土建筑部品、市政工程构件等高附加值方向发展发展壮大先进陶瓷材料、石墨及碳基材料、特种水泥、特种(技术)玻璃、化学建材及装饰装修材料、新型墙体材料和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等新型建材产业,带动全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扶持一批中小企业成长为龙头骨干企业,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推动建材产业向融合化、集群化、生态化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1  新型建材重点发展方向

    先进陶瓷材料:重点发展特高压输变电用电瓷及电器产品、5G用电子陶瓷及元器件、新能源汽车用陶瓷产品、第三代半导体陶瓷及元器件鼓励发展敏感功能陶瓷及陶瓷传感器、基于高性能陶瓷膜材料的环保设备以及航天航空及军工用陶瓷产品。

    石墨及碳基材料:重点发展碳基刹车材料、高性能耐热复合材料、石墨及石墨烯材料、碳化硅单晶材料鼓励推进纤维/树脂基复合材料轻量化构件的研发及应用

    特种水泥:鼓励发展快硬高强水泥、低热和中热水泥、抗硫酸盐水泥、油井水泥、膨胀水泥、耐火水泥、白色水泥、彩色水泥等特种水泥产品

    特种(技术)玻璃:重点发展电子基板玻璃和其它汽车、手机高端特种玻璃积极推动医用玻璃、陶瓷玻璃等产业化开发。

    化学建材及装饰装修材料:重点发展防水材料、高性能管材、功能涂料等材料鼓励发展生态环保的强化复合地板等装饰装修材料。

    新型墙体材料:积极发展适应绿色建筑发展需要的本质安全、节能环保、轻质高强等功能要求的高品质新型墙材鼓励发展自保温砖等节能环保型砖类产品,大力发展装配式预制复合墙板、适应装配式建筑发展的管线一体化、装配化装修部品部件促进高品质新型墙体材料产品与装配式建筑融合发展。

    4.扩大绿色建材应用范围加大散装水泥推广应用稳步提升散装水泥使用率,到2025全省水泥散装率达到73%加强绿色建材生产基地建设,鼓励建设绿色建材循环产业园构建绿色建材产品体系,将水泥、玻璃、陶瓷、石灰、墙体材料、木竹材等产品碳排放指标纳入绿色建材标准体系加快推进绿色建材认证和推广应用,积极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进一步扩大绿色建材供给范围。推动绿色建材与绿色建筑协同发展提升节能玻璃、新型保温材料、新型墙体材料等绿色建材在新建建筑与既有建筑改造中的比例,到2030星级绿色建筑全面推广绿色建材。(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低碳原料替代

    5.逐步减少碳酸盐用量加强低碳原料替代技术研究应用鼓励在保障水泥产品质量和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提高水泥生料中电石渣、脱硫石膏、锰渣、冶金渣、尾砂尾矿等含钙固废资源替代石灰石比重积极研发含硫硅酸钙矿物、粘土煅烧水泥等材料,加快高贝利特水泥、硫(铁)铝酸盐水泥、石灰石煅烧黏土低碳水泥等新品种的推广应用逐步减少碳酸盐原料用量,推动水泥生产向低碳方向发展全面降低生产过程二氧化碳排放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加快提升固废利用水平鼓励以高炉矿渣、粉煤灰等工业固体废弃物为主要原料的超细粉生产利用提高混合材产品质量。支持利用水泥窑无害化协同处置废弃物鼓励水泥生产企业建设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鼓励使用固体废弃物生产建材产品提升玻璃、玻璃纤维、混凝土、水泥制品、新型墙体材料生产过程中固废资源利用水平。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建设达到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B级及以上水平的墙体材料隧道窑处置固废项目合理布局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提高垃圾在建材行业的无害化处理、再生利用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支持建材行业与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等行业耦合发展,提升行业间协同利用固废水平推动产业循环链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7.推动建材产品减量化使用精准使用建筑材料减量使用高碳建材产品。提高水泥产品质量和应用水平促进水泥减量化使用。开发低能耗制备与施工技术加大高性能混凝土推广应用力度。加快发展新型低碳胶凝材料鼓励固碳矿物材料和全固废免烧新型胶凝材料的研发。加快装配式、定制式建材的开发和推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2  低碳原料替代工程

    碳酸盐原料减量工程:鼓励采用低碳原料替代石灰石作为水泥生产用原料降低水泥生产石灰石用量。鼓励对矿渣、粉煤灰、石灰石等混合材料进行深加工提高混合材料胶凝活性后实现部分替代熟料。突破现有通用硅酸盐水泥熟料矿物体系通过降低高钙矿物含量、提高低钙矿物含量或引入其他低钙矿物组分,构建低碳含量的硅酸盐新型熟料体系

    资源综合循环利用工程:鼓励建材生产企业积极实施固体废物无害化资源化综合利用、城市污泥协同处置、水泥窑综合利用危废固废、墙体材料隧道窑处置固废、工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生产建材等固废资源规模化高效利用项目支持具备条件的市州、园区或企业积极创建国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循环利用示范基地、省级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循环利用示范基地(园区)、示范企业、示范项目。

    (三)优化能源消费结构

    8.加大替代燃料利用鼓励将可燃性废弃物作为水泥生产的替代燃料支持垃圾衍生燃料、塑料、橡胶、生物质燃料等可燃废弃物替代燃煤,推动替代燃料高热值低成本、标准化预处理完善农林废弃物规模化回收等上游产业链配套,形成供给充足稳定的衍生燃料制造新业态提升水泥等行业燃煤替代率。(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加大清洁绿色能源应用优化建材行业能源消费结构促进能源消费清洁低碳化,在气源、电源等有保障价格可承受的条件下,有序提高平板玻璃、玻璃纤维、陶瓷、石膏板、混凝土制品、人造板等行业的天然气和电等使用比例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利用垃圾焚烧发电、生物质发电、地(水、空气)源热泵等清洁绿色能源发展建材行业,引导建材企业积极消纳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逐步减少化石能源消费。(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水平严格执行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持续开展工业节能监察专项督查,加强对新建项目的节能审查开展企业节能诊断行动,聚焦水泥、平板玻璃、陶瓷等重点行业加大对重点园区、重点耗能企业、重点用能设备的专项节能诊断,深挖节能降碳潜力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引导企业建立完善能源管理体系鼓励企业建设能源管控中心,开展能源计量审查提升能源精细化管理水平。鼓励企业对标行业标杆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制定一企一策节能降碳改造升级方案打造一批能效领跑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3  能源消费利用优化工程

    清洁能源替代工程:鼓励园区或企业实施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工业余热余压利用项目、天然气管道输送设施建设项目、油改气或电改气项目等清洁能源利用项目建设一批生物质燃料、氢、可再生能源替代示范工程,逐步减少建材行业煤炭燃料用量

    替代燃料利用工程:鼓励企业实施一般固废替代燃料项目、生物质替代燃料项目等项目积极采用垃圾、塑料、废旧轮胎、废旧橡胶、生物质燃料、炭黑、煤矸石、农林废弃物等可燃性废弃物替代燃煤。

    能效水平提升工程:加强水泥、平板玻璃、陶瓷等能耗较高行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及时淘汰能耗较高的变压器、风机、水泵、电机等用能设备,加强磨机、生料辊压机、篦冷机、锅炉蒸发器、循环水泵等水泥生产重点用能设备节能改造升级强化原料系统、窑炉系统等升级改造。

    (四)强化技术创新支撑

    11.加强关键低碳技术研发充分发挥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和骨干企业等创新资源作用推动节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绿色共性关键技术、前沿引领技术攻关。重点强化水泥、玻璃、陶瓷等行业关键低碳技术研发突破工艺流程再造技术、燃料替代技术、资源循环利用与再制造技术、低温余热发电共性技术等一批低碳关键技术。积极参与建材窑炉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研发探索开展负排放应用可行性研究。实施建材行业低碳技术创新工程推广应用一批具有较好减排效果的建材行业低碳技术。(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推广应用节能降碳技术装备加强节能降碳共性关键技术及成套装备推广应用水泥行业重点推广低阻高效预热器、高效篦冷机、高效烧成、高效节能粉磨等节能技术及装备,玻璃行业重点推广浮法玻璃一窑多线、玻璃熔窑全氧燃烧或纯氧助燃等工艺技术及装备陶瓷行业加快推广干法制粉、压力注浆成形等工艺技术及装备,石灰行业加快推广双膛立窑、预热器等节能技术及装备墙体材料行业加快推广窑炉密封保温节能技术及装备。完善低碳技术遴选、评定及推广机制通过发布目录、召开推广会等方式向社会推广一批重点低碳技术及装备。(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4  低碳技术装备研发与推广方向

    水泥行业研发与推广技术:重点研发水泥悬浮沸腾煅烧、玻璃熔窑窑外预热、窑炉氢能煅烧等重大低碳技术鼓励企业研发大比例原料替代、高固废掺量的低碳水泥、新型固碳胶凝材料制备、绿色氢能煅烧水泥熟料、市政污泥建材化处置等重大关键性节能低碳技术。加快推广水泥窑炉富氧燃烧、高效篦冷机、新型低碳胶凝材料、水泥电窑炉等技术及装备

    陶瓷行业研发与推广技术:重点研发建筑陶瓷、卫生陶瓷应用电能、氢能、富氧燃烧等新型烧成技术及装备电烧辊道窑、氢燃料辊道窑烧成技术及装备,微波干燥技术及装备等重点推广陶瓷干法制粉、连续球磨工艺、低能及余热的高效利用、压力注浆成形等技术及装备。

    石灰行业研发与推广技术:重点推广低温蒸汽转化热水、石灰冷却、新型保温隔热、窑外分解、双膛立窑、预热器等节能降碳技术及装备

    玻璃行业研发与推广技术:重点研发浮法玻璃工艺流程再造、浮法玻璃低温熔化、玻璃熔窑窑外预热、大型玻璃熔窑大功率-复合熔化等技术积极推广浮法玻璃一窑多线、玻璃熔窑全保温、玻璃熔窑全氧燃烧或纯氧助燃等工艺技术及装备。

    碳捕集与利用技术:积极参与水泥窑炉烟气二氧化碳捕集与转化利用技术、玻璃窑炉烟气二氧化碳捕集提纯技术、二氧化碳烟气微藻减排技术、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和封存技术等碳捕集利用技术研发

    (五)加快绿色化和智能化转型

    13.全面推行绿色制造强化建材企业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大力推行绿色设计,协同控制污染物排放和二氧化碳排放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完善建材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评价建立建材产品全生命周期数据库。鼓励建材企业发展绿色设计产品积极参与制定水泥、玻璃、陶瓷、石灰、墙体材料等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鼓励各市州选择基础好、代表性强的企业创建一批绿色工厂鼓励园区制定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促进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实施建材行业减污降碳协同控制,开展多污染物协同治理应用示范在水泥、石灰、玻璃、陶瓷等重点行业加快实施污染物深度治理和二氧化碳超低排放改造,改造建设一批绿色低碳生产线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提升清洁生产水平积极参与一行一策清洁生产改造提升计划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评价和认证,推动一批重点企业达到国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引导企业对照各细分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制定清洁生产改造提升计划组织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鼓励不属于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范围的建材企业积极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价认证结果应用推广应用一批清洁生产先进技术。积极推进绿色运输和仓储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优先采用铁路或水路运输,公路运输优先采用新能源车辆降低运输和仓储环节二氧化碳排放量。(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推动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加快推进建材行业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通过数据采集分析、窑炉优化控制等提升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推动建材行业由传统制造模式向数字化升级强化工业互联网、云计算、第五代移动通信(5G)、大数据等新技术在建材行业的运用培育创建一批“5G+工业互联网示范工厂和数字化转型应用典型场景鼓励企业积极创建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和车间。以原料制备、破碎粉磨、窑炉控制、物流仓储、在线检测等关键环节为重点提炼形成一批智能化、数字化、集成化系统解决方案。积极培育一批数字化、智能化领域解决方案供应商鼓励供应商为企业提供优秀解决方案,促进先进生产方式推广普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5 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创新行动

    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引导骨干企业开展适用于建材工业的智能传感器、神经网络芯片等基础元器件以及工业机器人、智能交互系统等智能产品的研发、制造与应用突破智能控制和优化、数据采集与分析、故障诊断与维护、密码防护等一批核心技术,夯实建材行业智能制造硬件和软件基础

    创新一批工业互联网场景:鼓励运用大数据采集、分析、挖掘等技术提高监测追溯、能源管理等智能运营能力,强化对行业公共数据的分析利用推动建材行业企业间、平台间数据融通;鼓励应用物联网技术实现智能感知、识别、定位、跟踪、管理鼓励企业培育建材工业APP积极参与建材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

    形成一批系统解决方案:水泥行业重点形成数字规划设计、智能工厂建设、窑炉优化控制、磨机一键启停、生产远程监控、智能质量控制、能耗水耗管理、清洁包装运发、固废协同处置等集成系统解决方案玻璃行业重点形成原料选矿和配料、熔窑/锡槽/退火窑三大热工智能化控制、熔化成形数字仿真、冷端优化控制、在线缺陷检测、自动堆垛铺纸、自动切割分片等集成系统解决方案陶瓷行业重点形成原料标准数据、压机控制管理、智能高压注浆、胚体干燥控制、物料无人装卸、窑炉优化控制、产品施釉磨抛等集成系统解决方案;墙体材料行业重点形成原料精准制备、坯体成型切割、干燥(蒸压)养护、窑炉优化控制、污染排放控制等集成系统解决方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各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同配合,细化工作措施着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全面统筹推进建材行业碳达峰各项工作强化督导考核,将建材行业碳达峰工作纳入省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体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做好各项工作支撑相关建材企业要强化低碳发展意识,行业龙头企业要体现责任担当在碳达峰工作中做好表率。(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

    (二)加强政策引导

    严格落实建材行业发展相关政策要求加强产业政策与财税、金融、能源、环保等相关政策衔接。加大对建材行业低碳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的支持力度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标准,加大对绿色建材和绿色设计产品的采购力度落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相关支持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技术装备和材料应用强化财政资金支持引导作用,落实《支持绿色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等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加强对碳减排成效突出标杆企业的奖励,加大对建材行业节能降碳、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制造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支持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建材企业碳减排项目和技术、绿色建材消费等提供融资支持支持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建材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基金。加强建材行业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引导水泥企业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健全企业碳排放报告与信息披露制度,鼓励重点企业编制低碳发展报告完善碳排放信用监管机制。(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标准计量体系

    按照国省统一核算边界完善建材行业碳排放核算体系。加强碳计量技术研究和应用建立完善碳排放计量体系。鼓励企业在重点碳排放工艺环节安装碳排放计量监测装置提升碳排放实时监测计量能力。推动建材行业建立绿色用能监测与评价体系建立完善基于绿证的绿色能源消费认证、标准、制度和标识体系。鼓励企业积极参与重点行业和产品碳排放限额标准、重点领域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等研究制定积极参与建材行业节能降碳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标准制定。按照国家制定发布的水泥、石灰、陶瓷、玻璃、墙体材料等分行业碳减排技术指南有效引导企业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升级。推动建材行业将温室气体管控纳入环评管理(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营造良好环境

    充分发挥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强化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专业咨询委员会在战略咨询、技术支撑、政策建议等方面的智库支撑作用。鼓励企业参与共建工业绿色低碳发展公共服务平台面向重点领域提供排放核算、技术验证、分析检测、绿色评价、人才培训、金融投资等全方面的专业服务。加强建材行业双碳领域人才培养培养壮大碳减排、碳管理等复合型人才队伍。鼓励建材企业积极参加碳达峰碳中和高峰论坛定期召开行业大会,广泛交流经验加强建材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宣传引导,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宣传教育提高企业和公众节能低碳意识。充分发挥各类媒体、行业协会作用积极宣传建材行业节能降碳典型案例,推广先进经验与做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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