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执法类别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名称
依据条款
1
行政处罚
对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水泥制品企业违规使用袋装水泥进行生产的处罚
《湖南省散装水泥条例》第四条、第十四条。
2
行政确认
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
《湖南省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条例》第四条;《湖南省新型墙体材料认定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
联系电话:0739-5363310
主办单位:邵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